三协唯

GlaxoWellcomeOperations
【通用名】
阿巴卡韦双夫定片
【成份】

每片三协维含有300mg齐多夫定,150mg拉米夫定,和300mg阿巴卡韦。

【适应症】

本品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人。本品固定的三种组分(阿巴卡韦﹑拉米夫定和齐多夫定)用来替代相似剂量的三种单方制剂。建议在治疗初期采用单独阿巴卡韦﹑拉米夫定和齐多夫定治疗6-8周。选择本固定的复方制剂应主要依据其预计的益处和与三种核苷类似物有关的危险,而不仅仅取决于简单的适用标准。本品的疗效可以用首次接受治疗的病人和经过中度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非进展期病人的研究结果来证实。高病毒载量(>100,000copies/mL)患者选择治疗需特别考虑。

【药物相互作用】

由于本品中含有阿巴卡韦﹑拉米夫定和齐多夫定,所有分别能与这三种药物进行的相互作用同样都可发生于应用本品。拉米夫定的有限代谢,有限的血浆蛋白结合,而且完全由肾清除,因此它与其它药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很小。齐多夫定主要通过肝代谢,在肝内结合成一种非活性的葡萄糖醛酸化代谢物后排出。凡是药物经肝排出,特别是通过葡萄糖醛酸化作用清除的,可能会抑制齐多夫定的代谢。基于阿巴卡韦体外试验的结果及其主要的代谢途径,由P450介导它与其它药物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很小。临床研究表明,阿巴卡韦﹑拉米夫定和齐多夫定之间无显著的临床相互作用。以下列出的药物相互作用并非全部,它仅代表了使用时必须注意的药物类型。与阿巴卡韦有关的相互作用:基于阿巴卡韦体外试验的结果及其主要的代谢途径,由P4.0介导它与其它药物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很小。细胞色素P450酶系不会对阿巴卡韦的代谢起重要的作用,阿巴卡韦不会抑制CYP3A4介导的代谢。体外试验中,有临床意义的阿巴卡韦浓度也不会抑制CYP3A4,CYP2C9或CYP2D6酶的活性。因此,阿巴卡韦与抗逆转录病毒的蛋白酶抑制剂或其它主要经P450代谢的药物之间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极小。强效酶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巴比妥和苯妥英可以通过对UDP-葡萄糖醛酸转移酶的作用轻度降低阿巴卡韦的血浆浓度。与乙醇共用时会导致阿巴卡韦的AUC增加41%,从而改变其代谢。临床上认为没有显著意义。阿巴卡韦不改变乙醇的代谢。树脂样化合物通过乙醇脱氢酶的作用被清除,可能与阿巴卡韦有相互作用,但尚未研究。在一项药代动力学研究中,美沙酮与每天2次的阿巴卡韦剂量为600mg共用时,发现阿巴卡韦的Cmax减小了3.%,Tmax延迟了1小时,但AUC不变。阿巴卡韦的药代动力学改变没有临床相关性。该研究中,阿巴卡韦使美沙酮的平均清除率增加了22%。因此不能排除药物代谢酶的诱导。对于多数病人来说,这种改变没有临床相关性,但有时需重新滴定美沙酮的剂量。与拉米夫定有关的相互作用:应考虑其它药物与本品联用时,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的可能性,特别是一些主要由肾清除的药物经阳离子转运系统,如甲氧苄啶。核苷类似物(如齐多夫定﹑去羟肌苷﹑扎西他滨)和其它药品(如:雷尼替丁﹑西咪替丁)的清除仅部分通过这一机制,因此与拉米夫定无相互作用。与甲氧苄啶/磺胺甲基异唑(复方新诺明)160mg/800mg共用时,甲氧苄啶能使拉米夫定的作用增加40%,而磺胺甲基异唑与拉米夫定无相互作用。除非病人有肾损害,一般情况不需调整拉米夫定的剂量。拉米夫定不影响甲氧苄啶或磺胺甲基异唑的药代动力学。与复方新诺明同时服用时应警惕,注意临床监测。本品应避免同时与更高剂量的复方新诺明合用来治疗卡氏肺囊虫肺炎和弓形体病。不推荐拉米夫定与静脉注射的更昔洛韦和膦甲酸合用,直至获知进一步的信息。拉米夫定的代谢不会涉及CYP3A,似乎不可能与依靠这一系统代谢的药物(蛋白酶抑制剂和非核苷类)发生相互作用。与齐多夫定有关的相互作用:有限资料表明,齐多夫定与利福平共用时,可使前者的AUC减小48±34%。其临床意义仍不清楚。有限的资料提示,丙磺舒和齐多夫定合用时减少葡萄糖醛酸化作用,使肾对葡萄糖醛酸(也可能就是齐多夫定)的排出减少,从而延长齐多夫定的半衰期,扩大药时曲线下面积。有报道称接受齐多夫定和苯妥英联合治疗时,有些病人的苯妥英血药浓度低。但有一例苯妥英血药浓度高,提示对接受本品和苯妥英联合治疗的病人,应密切监测苯妥英的水平。齐多夫定和阿托伐醌合用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齐多夫定的口服清除下降至35%±23%,血浆齐多夫定的AUC增加。资料有限,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齐多夫定与丙戊酸和美沙酮合用,其AUC水平增加,相关的清除率下降。资料有限,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其它药物,包括乙酰水杨酸,可待因,吗啡,美沙酮,消炎痛,酮洛芬,萘普生,奥沙西泮,劳拉西泮,西咪替丁,氯贝丁酯,氨苯砜和异丙肌苷及其它药物,可通过竞争性抑制葡萄糖醛酸化作用或直接抑制肝脏的微粒体代谢来改变齐多夫定的代谢。这些药物与本品联用前,特别是进行长期治疗时,应思及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体外试验中,利巴韦林和斯塔夫定对齐多夫定有拮抗作用,应避免将利巴韦林或斯塔夫定与本品联用。联合治疗,尤其是急性期治疗时的用药中若含有可能引起肾毒性或骨髓抑制的药物(如全身用喷他脒,氨苯砜,乙胺嘧啶,复方新诺明,两性霉素B,氟胞嘧啶,丙氧鸟苷,干扰素,长春新碱,长春碱和多柔比星)也可增加与齐多夫定产生副作用的危险性。若需要采用本品与这些药物联用时,应特别注意监测病人的肾功能和血相变化,需要时,应将其中一种或几种药的剂量减小。有限的临床试验资料不能提示齐多夫定与复方新诺明(参见拉米夫定和复方新诺明的相互作用)﹑喷他脒气雾剂﹑乙胺嘧啶和阿昔洛韦合用,会使不良反应发生的危险显著增加。应避免同时用拉米夫定与高剂量的复方新诺明来治疗卡氏肺囊虫肺炎和弓形体病。

【不良反应】

在治疗HIV感染中,拉米夫定,阿巴卡韦和齐多夫定单独或联用的副作用已有报道。本品含有阿巴卡韦、拉米夫定和齐多夫定,与这些化合物有关的副作用可以预见。阿巴卡韦的过敏反应:与阿巴卡韦过敏反应有关的征象和症状总结如下:胃肠道-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嘴部溃疡。神经病学/精神病学-头痛、感觉异常。血液学-淋巴细胞减少。肝/胰腺-肝功能指标升高。肌肉和骨胳-肌痛、肌溶解、关节痛、肌酸磷酸酶升高。呼吸道-呼吸困难、喉痛、咳嗽、流感样综合征。皮肤-皮疹(通常为斑丘疹和荨麻疹)。泌尿科学-肌酸酐升高、肾衰。其它-发热、嗜睡、不适、水肿、淋巴节病、低血压、结膜炎、过敏症。临床研究中,接受阿巴卡韦治疗的病人约有4%发生过敏反应,尽管采取预防措施,部分是危及生命和致死的过敏反应。这种过敏反应的特点是累及多个脏器。几乎所有病人的过敏反应均有发热和/或皮疹(通常为斑丘疹和荨麻疹)成为综合征的一部分,但是也曾出现过无皮疹和发热的过敏反应。一些发生过敏反应的病人起初会被认为有胃肠道疾病、呼吸道疾病(肺炎,支气管炎,咽炎)或流感样疾病。这些会延误过敏反应的诊断,阿巴卡韦继续服用或重新使用会导致更为严重的过敏反应和死亡。因此,对出现这些疾病症状的病人应仔细考虑是否诊断为过敏反应。症状通常发生于治疗过程中的前6周内(平均为开始治疗后的第11天),也可发生于治疗过程的任何时间。有必要在治疗的最初两个月进行密切的医疗监测,每两周会诊一次。预见引起阿巴卡韦过敏反应发生的严重性的危险因素尚未证实,但是很可能间歇治疗可以增加过敏反应发生的危险从而产生显著的临床过敏反应。因此应告知病人定时服用本品的重要性。发生过敏反应后重新服用本品或任何其它含阿巴卡韦的制剂可在数小时内使症状迅速发生。这种复发的过敏反应通常比初发更严重,而且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低血压和死亡。为避免延误诊断和减少危及生命的过敏反应的发生,一旦发生不能排除其它情况的过敏反应,即使可能为其它诊断(呼吸道疾病、流感样疾病、胃肠道疾病或对于其它药物的反应),本品必须停用。迅速发生的过敏反应,包括危及生命的反应曾出现在停用阿巴卡韦前仅有一项关键过敏反应症状(皮疹、发热、胃肠道症状、呼吸道症状和如嗜睡和不适)出现后重新服用阿巴卡韦的病人。对于先前没有出现过过敏反应症状而重新开始治疗后出现过敏反应的病人的报道非常罕有。必须在医疗协助具备的情况下作出重新开始接受本品治疗的决定。阿巴卡韦的过敏反应必须警告每个病人。已报道的单一成份的不良反应:见上表。一旦上述任何症状发生,必须注意减少过敏反应发生的可能。乳酸酸中毒:采用核苷类似物进行治疗与乳酸酸中毒有关,有时是致死性的,通常伴发严重肝肿大和肝硬化。与齐多夫定有关的血液学不良反应: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和白细胞减少,这些常见于大剂量(1200-1.00mg/天)用药和HIV感染进展期病人(尤其是治疗前骨髓增生不良的病人),特别是CD4细胞计数<100/mm3的病人。此时可能需要减少剂量或停止治疗。贫血病人可能需进行输血。齐多夫定治疗开始时,中性粒细胞数、血红蛋白水平、血清维生素B12水平低的病人在使用齐多夫定时,中性粒细胞数减少的机率也会增加。

【禁忌】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阿巴卡韦﹑拉米夫定﹑齐多夫定或其任何赋形剂过敏者。禁用于晚期肾病﹑肝损害患者。由于其活性成分阿巴卡韦,本品忌用于严重肝功能受损患者。由于其活性成分齐多夫定,本品忌用于中性粒细胞数异常(

【储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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