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岁

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用名】
硫酸西索米星氯化钠注射液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西索米星。

【适应症】

本品用于革兰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感染性腹泻及败血症等。本品用于上述严重感染时宜与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等联合应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同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2.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与代血浆类药如右旋糖酐﹑海藻酸钠,利尿药如依他尼酸﹑呋塞米及卷曲霉素﹑顺铂﹑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可能发生听力损害,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3.本品与头孢噻吩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4.本品与多粘菌素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因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后者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5.本品不宜与其他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6.本品不宜与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呋喃妥英钠﹑磺胺嘧啶钠和四环素等(以上均为注射液)联合应用,因可发生配伍禁忌。7.本品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或青霉素)合用常可获得协同作用。8.本品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或青霉素)混合可导致相互失活,需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

【不良反应】

1.常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蛋白尿.管型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2.少见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皮疹等过敏反应.血象变化.肝功能改变.消化道反应和注射部位疼痛.硬结.静脉炎等。3.极少见过敏性休克。

【禁忌】

1.对本品或其他氨基酸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储藏】

密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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